1. | 通報成員:中國澳門 |
2. | 負責機構:交通事務局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品:舊機動車; 重型客車,。
ICS:[{"uid":"43.080.99"},{"uid":"43.020"},{"uid":"45.060.20"}] HS:[{"uid":"8702"},{"uid":"8703"}] |
5. |
通報標題:管制機動車及重型客車的進口頁數:3 使用語言:漢語和葡萄牙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本決議繼續(xù)禁止將舊機動車,、舊底盤,、舊發(fā)動機和重型客車進口到中國澳門,但本決定規(guī)定的例外情況除外,。 本決議取代1996年12月19日文件 G/TBT/Notif96.449通報的法規(guī),該法規(guī)于1974年1月1日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官方公報No. 13系列I,2019年4月1日行政長官決議No. 45/2019 https://images.io.gov.mo/bo/i/2019/13/despce-45-2019.pdf |
9. |
擬批準日期:
2019/04/02 擬生效日期: 2019/04/02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不適用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