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歐盟 |
2. | 負責機構:歐盟委員會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X]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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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最近被歸類為類別1A和1B的,、作為獨立存在的,、其他物質的成分或以混合物形式投放市場或供公眾使用的致癌,、誘變和生殖毒物(CMR),,歐盟有關醫(yī)療設備,、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某些液體物質或混合物,、壬基酚,、偶氮染料的第2017/ 745號法規(guī)中涵蓋的設備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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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修訂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的第(EC)1907/2006號法規(guī)附件17的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涉及致癌,、誘變和生殖毒物(CMR)物質、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第2017/ 745號法規(guī)中涵蓋的設備,、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某些液體物質或混合物、壬基酚),,以及偶氮染料的測試方法(5頁,,英語; 4頁,,英語)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首先,,本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旨在第(EC)1907/2006號法規(guī)附件17的第28至30條目的范圍內納入幾種物質,以限制它們作為獨立存在的,、其他物質的成分或以混合物的形式投放市場或供普通公眾使用,,并施加標識要求,即在包裝上標記“僅限專業(yè)用戶”標簽,。這是由于最近根據(jù)歐洲議會和理事會于2008年12月16日頒布的關于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的(EC)第1272/2008號法規(guī)(由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EU)2018/1480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EU)2020/217修訂),已將這些物質歸類為致癌,、誘變和生殖毒物(CMR) 1A或1B類,。 此外,本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旨在: ·從REACH法規(guī)附件17中刪除三個條目,,因為有關物質已經或即將被納入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第2019/2012號法規(guī)中,; ·在上述第28至30條中包括對有關醫(yī)療設備的第(EU)2017/745法規(guī)所涵蓋的器械的豁免; ·刪除一個有關強制審查對液體物質或混合物的限制的過時段落,; ·從對液體物質或混合物的限制中刪除過時的“ R措辭”的參考文獻,; ·從附件17附錄1-6的標題中刪除對指令67/548中CMR分類的過時參考文獻 ; ·更新附件17附錄10中有關偶氮染料測試方法的參考文獻,,以反映技術進步,; 最后,從附件17的條目46中刪除CAS和EC號(這是因為2019年包含這些編號無意中縮小了該條目的范圍),,并且應再次體現(xiàn)立法者的初衷,。 |
7. | 目的和理由:上述物質最近獲得了新的統(tǒng)一分類,即CMR類別1A或1B,。 根據(jù)第1907/2006(EC)法規(guī)第68(2)條,,委員會可以擬定針對這些物質和含有這些物質的混合物的使用限制。 其它擬議變更旨在提高法律的清晰度和一致性,,促進實施和/或避免雙重監(jiān)管,。 |
8. | 相關文件: 歐洲議會和理事會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授權和限制(REACH)的第(EC)1907/2006法規(guī):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23064258789&uri=CELEX:32006R1907 |
9. |
擬批準日期:
2020年第4季度 擬生效日期: 自《歐盟官方公報》發(fā)布之日起20天,。 根據(jù)該法第2條第2款,,這些規(guī)定將在不同的截止日期生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自通報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首先,,本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旨在第(EC)1907/2006號法規(guī)附件17的第28至30條目的范圍內納入幾種物質,以限制它們作為獨立存在的,、其他物質的成分或以混合物的形式投放市場或供普通公眾使用,,并施加標識要求,即在包裝上標記“僅限專業(yè)用戶”標簽,。這是由于最近根據(jù)歐洲議會和理事會于2008年12月16日頒布的關于物質和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的(EC)第1272/2008號法規(guī)(由歐盟委員會法規(guī)(EU)2018/1480和歐盟委員會授權法規(guī)(EU)2020/217修訂),已將這些物質歸類為致癌,、誘變和生殖毒物(CMR) 1A或1B類,。 此外,本委員會法規(guī)草案旨在: ·從REACH法規(guī)附件17中刪除三個條目,,因為有關物質已經或即將被納入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第2019/2012號法規(guī)中; ·在上述第28至30條中包括對有關醫(yī)療設備的第(EU)2017/745法規(guī)所涵蓋的器械的豁免,; ·刪除一個有關強制審查對液體物質或混合物的限制的過時段落,; ·從對液體物質或混合物的限制中刪除過時的“ R措辭”的參考文獻; ·從附件17附錄1-6的標題中刪除對指令67/548中CMR分類的過時參考文獻 ,; ·更新附件17附錄10中有關偶氮染料測試方法的參考文獻,,以反映技術進步; 最后,,從附件17的條目46中刪除CAS和EC號(這是因為2019年包含這些編號無意中縮小了該條目的范圍),,并且應再次體現(xiàn)立法者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