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環(huán)境部(ME)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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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第76.2條的輕型車輛(HS:8702,、8703,、8704)(車輛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符合清潔空氣保護法案,。 運輸十人或更多人的機動車輛,,包括駕駛員(HS 8702),;主要用于運輸人員的汽車和其他車輛(品目87.02除外),包括旅行車和賽車(HS 8703),;貨物運輸機動車輛,,包括帶發(fā)動機和駕駛室的底盤(HS 8704)。
ICS:[{"uid":"45.060.20"},{"uid":"43.080.01"},{"uid":"43.040"}] HS:[{"uid":"8702"},{"uid":"8703"},{"uid":"8704"}] |
5. |
通報標題:企業(yè)平均能效標準,、機動車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及標準實施和管理公告(環(huán)境部公告 No.2019-34,,2019年1月30日)部分修訂草案,規(guī)定了新乘用車和新輕型商用車的二氧化碳排放性能標準頁數(shù):22/2 使用語言:韓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 韓國提出修訂“企業(yè)平均能效標準,、機動車溫室氣體排放標準及標準實施和管理公告”,。主要變化是: 1)關于韓國新的汽車燃油經濟性和溫室氣體排放法規(guī)(2021-2030),該法規(guī)草案于2020年8月31日由環(huán)境部公告No.2020-754 公布,,環(huán)境部考慮通過開發(fā)相關技術提高制造商的燃油經濟性和溫室氣體排放性能,,并以符合WTO TBT第2.4條的方式制定關于燃油經濟性或溫室氣體排放的國際標準。 2)法規(guī)規(guī)定了2021年乘用車97g CO2/km的目標和輕型商用車166g CO2/km 的車隊目標,,環(huán)境部將這些目標保持到2022年,。從2023年到2030年,乘用車的CO2目標將從2023年的95g CO2/km增加到2030年的70g CO2/km,,輕型商用車的CO2目標將從2023年的164g CO2/km加強到2030年的146g CO2/km,。 3)ME將提供三種靈活機制,,即對零排放汽車(ZEV)和混合動力汽車的超級積分,,對配備手動變速器的汽車,、LPG燃料汽車的激勵,以及對小批量制造商的減免,。 4)還將為小批量制造商新設定二氧化碳積分交易條款,。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環(huán)境部公告 No.2020-754(2020年8月31日)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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