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韓國 |
2. | 負責機構(gòu):食品藥品安全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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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食品
ICS:[{"uid":"67"}] HS:[] |
5. |
通報標題:“食品不公平標簽和廣告判定標準”的擬議修訂頁數(shù):14頁 使用語言:韓文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食品藥品安全部建議對《食品等中的虛假標簽或廣告標準》進行如下修訂:1)擴大可能被誤解為藥品的草藥及其類似名稱的清單;2)增加新的條款,禁止在食品等中貼標和宣傳四氫大麻酚(THC)或大麻二酚(CBD)的名稱或含量;3)在強調(diào)其符合殘留物和污染物標準和規(guī)范,,并導致消費者認為其他產(chǎn)品相對不符合標準和規(guī)范的食品標簽和廣告中,,將披露產(chǎn)品實驗室檢測完整證書的標簽和廣告排除在虛假標簽和廣告的范圍之外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保護人類健康或安全 |
8. | 相關文件: 食品藥品安全部第2022-593號預先通知(2022年12月29日)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自通報之日起60天內(nèi)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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