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新加坡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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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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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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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資源可持續(xù)性(修訂)法案》中的飲料容器歸還計劃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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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 標題:《資源可持續(xù)性(修訂)法案》中的飲料容器歸還計劃
補遺理由: [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 說明:擬議的飲料容器歸還計劃(通報號:G/TBT/N/SGP/67)已經(jīng)最終確定,。根據(jù)該計劃,,有蓋飲料產(chǎn)品的容器必須貼上規(guī)定的存放標記和條形碼。這一貼標要求與先前通報的要求相同,,將于2025年7月1日生效,。更多細節(jié),如存放標志的設計,,將在《資源可持續(xù)性法》的附屬立法中適時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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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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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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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資源可持續(xù)性(修訂)法案》中的飲料容器歸還計劃
補遺理由:
[ ] 評議期變更-日期:
[X] 通過的通報措施 - 日期:2023年4月28日;2023年《資源可持續(xù)性(修訂)法案》為以G/TBT/N/SGP/67通報的飲料容器歸還計劃提供了法律框架,,并于該日在公報上公布,。
[X] 公布的通報措施 - 日期:2023年4月28日
[X] 通報措施生效 - 日期:2025年7月1日;飲料容器歸還計劃下的貼標要求將于該日生效,。
[X]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1]該信息可以通過包括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可以獲得最終/修改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信息來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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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容器歸還計劃見第4B部分)
https://sso.agc.gov.sg//Acts-Supp/14-2023/Published/20230428?DocDate=20230428
[ ] 通報措施被撤回或撤銷-日期:
如果措施被重新通報,,相關編號:
[ ] 通報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更,,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取1:
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
[ ]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以下途徑獲得1:
[ ] 其他:
說明:擬議的飲料容器歸還計劃(通報號:G/TBT/N/SGP/67)已經(jīng)最終確定。根據(jù)該計劃,,有蓋飲料產(chǎn)品的容器必須貼上規(guī)定的存放標記和條形碼,。這一貼標要求與先前通報的要求相同,將于2025年7月1日生效,。更多細節(jié),,如存放標志的設計,將在《資源可持續(xù)性法》的附屬立法中適時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