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菲律賓 |
2. | 負責機構:能源部 能源利用管理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2.9.2 [X], 2.10.1 [?], 5.6.2 [?], 5.7.1 [?], 3.2 [?], 7.2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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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一般道路車輛(ICS編碼:43.020)
ICS:[{"uid":"43.020"}] HS:[{"uid":"87"}] |
5. |
通報標題:制定菲律賓運輸車輛燃油經(jīng)濟標簽計劃(VFELP)指南供車輛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經(jīng)銷商和改裝商遵守頁數(shù):10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強制實施車輛燃油經(jīng)濟標簽計劃(除其他以外)將使消費者有權使其能夠驗證車輛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經(jīng)銷商和改裝商提供的信息,這將有助于選擇省油的運輸車輛,、實現(xiàn)節(jié)省燃料,、淘汰市場上燃油效率低的車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第7638號共和國法案或1992年能源部法案 第11285號共和國法案或能源效率與保護(EEC)法案 能源效率與保護法案實施細則和條例(EEC-IRR) 能源部第2020-06-0015號通知 電動汽車產(chǎn)業(yè)發(fā)展法案實施細則和條例(EVIDA-IRR) 菲律賓能源計劃(PEP) 國家能效與節(jié)能計劃(NEECP) |
9. |
擬批準日期:
本能源部通知應在至少兩(2)份普遍發(fā)行的報紙上刊登十五(15)天后生效,。本能源部通知的副本應提交菲律賓大學——國家行政注冊辦公室備案,。 擬生效日期: 本能源部通知應在至少兩(2)份普遍發(fā)行的報紙上刊登十五(15)天后生效。本能源部通知的副本應提交菲律賓大學——國家行政注冊辦公室備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不適用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Neil P. Catajay先生
局長
菲律賓標準局
貿(mào)易和工業(yè)部
3F Trade and Industry Building
361 Sen. Gil Puyat Avenue
Makati City
Philippines
電話:(632) 751 4700,;(632) 7913128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wǎng)址:http://www.bps.dti.gov.ph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3/TBT/PHL/23_11182_00_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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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實施車輛燃油經(jīng)濟標簽計劃(除其他以外)將使消費者有權使其能夠驗證車輛制造商,、進口商,、分銷商、經(jīng)銷商和改裝商提供的信息,,這將有助于選擇省油的運輸車輛,、實現(xiàn)節(jié)省燃料,、淘汰市場上燃油效率低的車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