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蒙古 |
2. | 負責機構:能源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2.9.2 [X], 2.10.1 [ ], 5.6.2 [ ], 5.7.1 [ ], 3.2 [ ], 7.2 [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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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測量和統(tǒng)計電能的測量儀器
ICS:[] HS:[] |
5. |
通報標題:測量和統(tǒng)計電能的測量儀器技術規(guī)范頁數(shù):7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該技術規(guī)范的目的是對用于測量和統(tǒng)計電能的測量互感器和電表等電氣測量儀器(以下簡稱“電氣測量儀器”)制定強制性的具體測量、技術和操作要求,并保護市場和消費者免受假冒產品的危害。 該技術規(guī)范適用于在能源來源、輸配電網絡和消費者層面使用的測量互感器、有功和無功電表。 在蒙古國境內獲批準制造、進口、銷售、安裝、維修、執(zhí)行電力計量器具型式試驗和驗證的計量組織、公民和法人實體必須遵守該技術規(guī)范。 |
7. | 目的和理由:國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詐,保護消費者利益 |
8. | 相關文件: ? MNS IEC 61869-1,儀用互感器——第1部分:一般要求; ? MNS IEC 61869-2,儀用互感器——第2部分:電流互感器的附加要求; ? MNS IEC 61869-3,儀用互感器——第3部分:電感式電壓互感器的附加要求; ? IEC 61869-4,儀用互感器——第4部分:組合式互感器的附加要求; ? MNS IEC 61869-5,儀用互感器——第5部分:電容式電壓互感器的附加要求; ? MNS OIML R 46-1/-2,有功電能表——第1部分:計量和技術要求/第2部分:計量控制和性能測試; ? MNS IEC 62056-21,電力計量——用于抄表、收費和負荷控制的數(shù)據(jù)交換——第21部分:直接本地數(shù)據(jù)交換; ? MNS IEC 61968-9,電力公司應用集成——配電管理的系統(tǒng)接口——第9部分:抄表和控制的接口; ? MNS IEC 61968-1,電力公司應用集成——配電管理的系統(tǒng)接口——第1部分:接口結構和一般建議; ? MNS OIML V1 國際法定計量術語詞匯; ? MNS ISO/IEC Guide 99國際計量詞匯。基本和一般概念及相關術語。 |
9. |
擬批準日期:
2024年9月1日 擬生效日期: 2025年1月1日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自通報之日起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國家咨詢點和標準信息中心 蒙古標準化和計量局(MASM) P.O. Box - 48 Peace street 46A Ulaanbaatar 210351 電話:+(976) 51 263860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http://www.masm.gov.mn https://www.energy.gov.mn/p/115 https://www.energy.gov.mn/p/115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4/TBT/MNG/24_03916_00_e.pdf |
該技術規(guī)范的目的是對用于測量和統(tǒng)計電能的測量互感器和電表等電氣測量儀器(以下簡稱“電氣測量儀器”)制定強制性的具體測量、技術和操作要求,并保護市場和消費者免受假冒產品的危害。
該技術規(guī)范適用于在能源來源、輸配電網絡和消費者層面使用的測量互感器、有功和無功電表。
在蒙古國境內獲批準制造、進口、銷售、安裝、維修、執(zhí)行電力計量器具型式試驗和驗證的計量組織、公民和法人實體必須遵守該技術規(guī)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