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智利 |
2. | 負責機構:經(jīng)濟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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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炸藥
ICS:[{"uid":"71.100.30"}] HS:[{"uid":"36.02"}] |
5. |
通報標題:危險品,。第1級:炸藥,。管理工業(yè)用的炸藥的無害與銷毀的安全措施頁數(shù):15頁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本標準規(guī)定了管理炸藥的廢棄與銷毀的安全措施,。 |
7. | 目的和理由:安全。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提意見日期截止后所需處理時間,。 擬生效日期: 提意見日期截止后所需處理時間,。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4/05/2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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