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印度 |
2. | 負責機構:印度政府衛(wèi)生與家庭福利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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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在2001年12月20日的通報no. G.S.R 908(E)中定義的素食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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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防止食品摻假規(guī)則2001(第9條修訂)頁數(shù):3頁 使用語言:印度語和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包裝素食食品的標示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向消費者提供關于他們將購買的、消費食品性質的正確信息。 |
8. | 相關文件: 1. 防止食品摻假法案,1954,;2. 防止食品摻假規(guī)定,1955;3. 參見2001年12月20日的通報no. G.S.R 908(E)公布的《防止食品摻假規(guī)則2001(第9條修訂)》,。 |
9. |
擬批準日期:
2001/12/20 擬生效日期: 2002/6/20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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