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格林納達 |
2. | 負責機構(gòu):格林納達標準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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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殺蟲劑和其他有毒化學品。
ICS:[{"uid":"13.300"},{"uid":"65.100"}] HS:[] |
5. |
通報標題:標識要求:殺蟲劑和其他有毒化學品的標志,。頁數(shù):13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此國家標準具體說明了零售用殺蟲劑包裝標識上應(yīng)該包含的信息,,以及包裝內(nèi)附帶的產(chǎn)品說明書上應(yīng)該打印的信息。它也包括了警告標記和短語以及將要采取的預(yù)防措施,。 |
7. | 目的和理由:確立強制性地位以保護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接觸殺蟲劑和其他有毒化學品的工人的安全,。也告知消費者或使用者關(guān) |
8. | 相關(guān)文件: GDS 1:第7:1999 部分 標識要求:殺蟲劑和其他有毒化學品的標志。 |
9. |
擬批準日期:
評論最后期限后30天 擬生效日期: 評論最后期限后3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2/07/01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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