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泰國 |
2. | 負責機構(gòu):泰國工業(yè)部,,工業(yè)標準研究院(TISI),。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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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鋼鐵制壓縮或液態(tài)氣體的容器。
ICS:[{"uid":"23.020.30"}] HS:[{"uid":"Chapter 7311"}] |
5. |
通報標題:工業(yè)產(chǎn)品標準法案B.E.2511(1968)下的部長級通報(No 2802)B.E.2544(2001):泰國工業(yè)標準27-2540(1997)No 1修正案,,液化石油氣容器,。頁數(shù):1 使用語言:泰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在1996年12月19日G/TBT/Notif.96.447中通報的此強制性標準TIS27-2540(1997)被泰國工業(yè)標準研究院修正。主要修正如下: 1,、 標準號TIS27-2540(1997)改為TIS27-2543(2000),; 2、 根據(jù)燃料法案,,燃料銷售商的名稱或商標應表現(xiàn)在容器上,; 3、 標識聲明應該用泰語,,在下列情況下可以使用外國語言,;檢測者標記,靜睡壓力測試的年和月,;根據(jù)燃料法案,,燃料銷售商的名稱或商標,。 |
7. | 目的和理由:安全 |
8. | 相關文件: 采納后通報刊登在政府公報,第118卷,,第109部分,,時間為B.E.2544(2001)11月27日。 |
9. |
擬批準日期:
2001/01/19 擬生效日期: 2002/03/27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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