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馬來西亞 |
2. | 負責機構:馬來西亞衛(wèi)生部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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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關于天然需泉水和包裝飲用水的法規(guī)修正案
ICS:[{"uid":"67.160.01"},{"uid":"99.001"}] HS:[] |
5. |
通報標題:360A及360B法規(guī)修正案頁數(shù):1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容簡述:⑴ 寫在標簽上的天然需泉水和包裝飲用水的適當名稱不得小于12號字,。⑵ 批準包裝飲用水來源的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消費者,。 |
8. | 相關文件: 1985年馬來西亞食品法 |
9. |
擬批準日期:
2001年6月1日 擬生效日期: 2001年6月1日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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