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捷克共和國 |
2. | 負責機構:衛(wèi)生部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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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醫(yī)療設備
ICS:[{"uid":"11.040"}] HS:[] |
5. |
通報標題:修訂政府令No.180/1998匯編:有關醫(yī)療設備的技術要求,。頁數:約80 使用語言:捷克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本修訂有關認證,、醫(yī)療研究和醫(yī)療設備的授權條件,。修訂案規(guī)定了有關申報團體,,以及它們的指定和保留的準則的條款,。 |
7. | 目的和理由:與93/42/EEC和98/79/EC兼容,。 |
8. | 相關文件: 政府令No.180/1998匯編:有關醫(yī)療設備的技術要求,。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2001/01/0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0/11/3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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