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比利時 |
2. | 負責機構:經(jīng)濟事務部質(zhì)量和安全司,安全處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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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為娛樂或休閑用的永久性裝置的設計,,包括使用非人力能源的人體運動,。
ICS:[{"uid":"97.200.01"}] HS:[] |
5. |
通報標題:G/TBT/通報00/246的修訂:在關于駕駛操作的皇家法令草案第5條中,插入第2段,。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駕駛員負責駕駛和所提供服務的安全,。駕駛活動只能在這樣條件下進行:-滿足總的安全要求;-遵循安全原則,,將此原則應用到設計和制造中,。-藉助于危險清單,進行危險性評估和采取防止危險的措施,?!畾W洲安全標準’要求設備應是無危險的。檢驗和保養(yǎng)計劃應建立起來,。檢驗應每年進行,,應由獨立的質(zhì)量控制機構進行。 |
7. | 目的和理由:G/TBT/通報00/246的原版已有重要的變化,。第2段將被插入到關于駕駛操作的皇家法令草案第5條中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60天 擬生效日期: 60天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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