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法國 |
2. | 負責機構(gòu):國家工業(yè)秘書處,、能源及原材料管理總局、原材料及碳氫化合物管理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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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捕魚船用柴油
ICS:[{"uid":"75.020"}] HS:[] |
5. |
通報標題:關(guān)于捕魚船用柴油性能的法令頁數(shù):3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捕魚船用柴油性能規(guī)范 |
7. | 目的和理由:每年捕魚船用柴油在法國的消耗量約為40萬噸,。根據(jù)指令99/32/EC,,有必要對船用汽油的含硫量進行說 |
8. | 相關(guān)文件: 1998年6月22日的法令98/34/EC;1999年4月26日的法令99/32/EC,;1962年11月7日的法令第62-1297號;1984年1月26日的法令第84-74號,;1974年1月2日的法令,。 |
9. |
擬批準日期:
2000/06 擬生效日期: 2000/07/01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3個月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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