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1394]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
4. | 覆蓋的產(chǎn)品:活動中心兒童設備(ICS 97.190),,娛樂設備(ICS 97.200),。
ICS:[{"uid":"97.200"},{"uid":"97.190"}] HS:[{"uid":"9508.9000"}] |
5. |
通報標題:固定活動中心安全標準頁數(shù):8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丹尼·凱莎兒童產(chǎn)品安全通報法案,、消費品安全改善法2008 (CPSIA)第104條要求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委員會或CPSC)頒布關于耐用嬰幼兒產(chǎn)品的消費品安全標準,。這些標準與適用自愿標準“大體相同”或比自愿標準更加嚴格,,如果委員會認為更嚴格的要求能夠進一步減少相關產(chǎn)品引起的受傷危險,。委員會現(xiàn)提出固定活動中心安全標準以響應消費品安全改善法(CPSIA)第104(b)條的指示,。 |
7. |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詐行為和消費者保護 |
8. | 相關文件: 2018年6月19日聯(lián)邦紀事(FR)第83卷第28390頁,;聯(lián)邦法規(guī)法典(CFR)第16編第1112,、1238部分,。批準時公布在聯(lián)邦紀事。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8/09/04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