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捷克共和國 |
2. | 負責機構:捷克計量院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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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流動振動相對氣體密度傳感器; 測量儀器(ICS 17.040.30),。
ICS:[{"uid":"17.040.30"}] HS:[{"uid":"9026.9000"}] |
5. |
通報標題:一般性措施草案No 0111-OOP-C068-17,,規(guī)定了法定控制測量儀器的計量和技術要求,,包括以下法定控制測量儀器的型式核準和檢驗測試方法:流動振動相對氣體密度傳感器頁數:14/14 使用語言:捷克語/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流動振動相對氣體密度傳感器,,根據修訂的計量法案 No 505/1990型式核準和初步檢驗之后作為法定控制測量儀器在捷克共和國上市并投入使用。通報的立法涉及國家計量法規(guī)中作為測量液體流量的儀器和系統(tǒng)組件使用的測量儀器的型式核準和檢驗,。 |
7. | 目的和理由:在捷克共和國,,流動振動相對氣體密度傳感器是須經強制型式核準和檢驗的法定控制測量儀器。 |
8. | 相關文件: 基本參考文件:計量法No.505/1990 修訂的行政程序法No. 500/2004第171條 |
9. |
擬批準日期:
2018/10/ 擬生效日期: 2018/10/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通報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流動振動相對氣體密度傳感器,根據修訂的計量法案 No 505/1990型式核準和初步檢驗之后作為法定控制測量儀器在捷克共和國上市并投入使用。通報的立法涉及國家計量法規(guī)中作為測量液體流量的儀器和系統(tǒng)組件使用的測量儀器的型式核準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