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zé)機構(gòu):美國交通部(DOT)國家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1525]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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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用于重型車輛的燃料容器; 圖形符號(ICS 01.080),事故和災(zāi)害控制(ICS 13.200),危險貨物防護(ICS 13.300),,安裝在車輛上的容器(ICS 23.020.20),,防撞和約束系統(tǒng)(ICS 43.040.80),燃油系統(tǒng)(ICS:43.060.40),,商用車輛(ICS 43.080),。
ICS:[{"uid":"43.080"},{"uid":"43.040"},{"uid":"13.300"},{"uid":"01.080"},{"uid":"13.200"},{"uid":"23.020.20"},{"uid":"43.060.40"}] HS:[{"uid":"8419.8990"},{"uid":"8409.1000"},{"uid":"8702"},{"uid":"8703"},{"uid":"8704"}] |
5. |
通報標題:聯(lián)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 壓縮天然氣燃料容器完整性頁數(shù):12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為了回應(yīng)美國卡車協(xié)會(ATA)和美國天然氣汽車協(xié)會(NGV)的法規(guī)制定請求,NHTSA提出修訂聯(lián)邦機動車安全標準(FMVSS)No.304“壓縮天然氣燃料容器完整性”中的目視檢查標簽要求,,規(guī)定重型車輛上使用的壓縮天然氣(CNG)燃料容器應(yīng)至少每12個月檢查一次,。NHTSA提出這一修訂是因為CNG重型車輛通常用于高里程商業(yè)車隊運營,遵循標簽上目前基于里程的檢查間隔意味著每年進行多次目視檢查,。NHTSA初步得出結(jié)論,,僅根據(jù)里程數(shù)每年進行多次目視檢查不會提高這些高里程數(shù)CNG重型車輛的安全性,而且可能會降低安全性,。因為目前的定期目視檢查間隔是針對輕型車輛的,,并且與這些車輛的運行相一致,所以沒有建議對輕型車輛上的CNG燃料容器的定期目視檢查間隔進行更改,。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健康安全 |
8. | 相關(guān)文件: ?聯(lián)邦紀事(FR)第84卷,;聯(lián)邦法規(guī)法典(CFR)第49編第571部分: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9-06-21/html/2019-12895.htm https://www.govinfo.gov/content/pkg/FR-2019-06-21/pdf/2019-12895.pdf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19/08/20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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