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巴西 |
2. | 負責機構(gò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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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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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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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2010年11月22日的部頒法案:No.448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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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容簡述:以下 2013 年 01 月 28 日 的信息根據(jù) 巴西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補遺 本補遺旨在通知國家計量質(zhì)量和技術(shù)協(xié)會(INMETRO)作為2011年7月21日部頒法案No. 301頒布并經(jīng)2012年5月31日部頒法案No. 275修訂的合格評定程序,依照2013年1月11日部頒法案No. 16做出修訂,,通過引用編入國際汽車燈具標準的最新版本(IEC 60809; 60810; 60983; 60061-1等),。新版本法令包括一些方法上的改變:撤銷部頒法案No. 301/2011附錄I第10.1項和第5項A-3(產(chǎn)品數(shù)據(jù)),修改了設(shè)計以增加產(chǎn)品登記所需的標志精度,。奧托循環(huán)發(fā)動機電動燃油泵的執(zhí)行日期比部頒法案No.301/2011第4和第5條規(guī)定的截止日期延長180天,。 措施葡萄牙語全文可從以下地址下載: http://www.inmetro.gov.br/legislacao/rtac/pdf/RTAC001959.pdf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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