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厄瓜多爾 |
2. | 負責機構(gòu):國家交通局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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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除鐵路或有軌電車車輛外的車輛及其零件和附件(HS:87),。
ICS:[{"uid":"45.060"}] HS:[{"uid":"87"}] |
5. |
通報標題:關(guān)于實施車輛標簽的指令草案頁數(shù):27 使用語言:西班牙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指令的目的是確定實施車輛標簽的要求和程序,為消費者提供安全,、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效率等方面的信息,,作為知情購買的工具,。 本指令對品牌代表負責的營銷人員具有約束力,適用于所有與NTE INEN 2656標準中定義的車輛類別M1和N1相對應(yīng)的新車,,并在投放市場前進行展示和宣傳,,即所有擁有上述類別的單一車輛型號核準證書(CUHV)的車輛。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 |
8. | 相關(guān)文件: - |
9. |
擬批準日期:
通報之后30天 擬生效日期: 指令通過、簽署和公布后12個月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21年2月1日(國家交通局要求)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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