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秘魯 |
2. | 負責機構(gòu):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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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5. |
通報標題:技術(shù)文件:《社區(qū)用可重復使用布制口罩制造指南》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 以下 2021 年 05 月 11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秘魯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X】 通報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p> https://www.gob.pe/institucion/minsa/normas-legales/1897049-596-2021-minsa 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其他: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PER/21_3418_00_s.pdf 說明:596-2021/MINSA號部長決議修訂了558-2021/MINSA號部長決議,,并批準技術(shù)文件:社區(qū)用可重復使用布制口罩制造指南,。該文件主要針對參與生產(chǎn)社區(qū)用可重復使用布制口罩的個人和公司,,旨在減少嚴重急性呼吸系統(tǒng)綜合癥冠狀病毒2(SARS-CoV-2)傳播,,即導致新冠肺炎疫情的病毒,以便確立社區(qū)用可重復使用口罩的材料參數(shù),、設計,、制造、精整加工,、標簽,、包裝和測試方法。 1 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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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 2021 年 05 月 11 日 的信息根據(jù) 秘魯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技術(shù)文件:《社區(qū)用可重復使用布制口罩制造指南》
補遺隨附理由:
【】 評論期限更改-日期:
【】 通報措施通過-日期:
【】 通報措施發(fā)布-日期:
【】 通報措施生效-日期:
【】 最終措施的文本可從 1獲?。?br/>【】 通報措施撤銷-日期:
重新通報措施時相關(guān)標志:
【X】 通報措施內(nèi)容或范圍更改,,以及文本可從1獲取:
https://www.gob.pe/institucion/minsa/normas-legales/1897049-596-2021-minsa
新的評論截止日期(如適用):
【】 解釋性指南發(fā)布,,以及文本可從1獲?。?br/>
【】 其他: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1/TBT/PER/21_3418_00_s.pdf
說明:596-2021/MINSA號部長決議修訂了558-2021/MINSA號部長決議,并批準技術(shù)文件:社區(qū)用可重復使用布制口罩制造指南,。該文件主要針對參與生產(chǎn)社區(qū)用可重復使用布制口罩的個人和公司,,旨在減少嚴重急性呼吸系統(tǒng)綜合癥冠狀病毒2(SARS-CoV-2)傳播,即導致新冠肺炎疫情的病毒,,以便確立社區(qū)用可重復使用口罩的材料參數(shù),、設計、制造,、精整加工,、標簽、包裝和測試方法。
1 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