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印度尼西亞 |
2. | 負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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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的條款: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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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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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工業(yè)部關于強制執(zhí)行印尼可可粉國家標準SNI 01-3747-1995的法令No. 45/M-IND/PER/5/2009頁數: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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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述:以下 2010 年 07 月 12 日 的信息根據 印度尼西亞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補遺 印尼可可粉強制性國家標準 強制執(zhí)行印尼可可粉國家標準補遺 修訂包括以下方面: - 此前作為強制要求執(zhí)行的SNI(SNI 01-3747-2006)由SNI 3747:2009可可粉(SNI 01-3747-2006的修訂)代蘀,,HS代碼1805.00.00.00,。 - 強制執(zhí)行可可粉適用于: a. 包裝或散裝可可粉,; b. 混合可可粉,; c. 再包裝可可粉?!?- 生產,、進口或混合可可粉的公司應: a. 根據SNI可可粉要求執(zhí)行或獲得使用SNI可可粉標志(SPPT-SNI)的產品認證; b. 按照具體法律要求在每個可可粉產品包裝上放置SNI標志?!?- 散裝可可粉SNI標志的位置按照SPPT SNI文件附件執(zhí)行,。 - 再包裝后的可可粉必須與原來生產的可可粉品質相同,?!?- 監(jiān)督上述可可粉產品質量符合SNI可可粉標準基于PPSP(商品或服務工廠監(jiān)督標準)審核?!?- 可可粉生產和再包裝公司之間的關系在合作合同中規(guī)定,,合同中必須聲明生產和再包裝公司確保可可粉產品質量符合SNI要求,?!?- 對于違反本工業(yè)部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生產商及產品認證機構將根據具體法律規(guī)定進行懲罰?!?- 本法規(guī)執(zhí)行之前頒發(fā)的可可粉SPPT-SNI根據認證有效期依然可用,。 - 正在加工的可可粉SPPT-SNI頒發(fā),,在本法規(guī)執(zhí)行之后,,必須參照本法規(guī)規(guī)定。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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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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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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