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烏克蘭 |
2. | 負責機構: 烏克蘭最高拉達 |
3. | 覆蓋的產品: 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和植物保護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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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烏克蘭《植物保護領域國家條例法》草案。頁數(shù):140 使用語言:烏克蘭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制定該法律草案的目的是統(tǒng)一烏克蘭植物保護領域的立法,使其現(xiàn)代化,,并使其接近歐盟相關法律,。該法律草案的主要條款如下:考慮到相關的歐盟立法,,改進國家對植物保護產品投放市場和使用的管制要求,;實施(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歐洲可追溯性模式和其他歐盟法案,包括使用“植物護照”,,以確保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物品的可追溯性;授權個人履行國家的某些職能(特別是進行實驗室檢測,、簽發(fā)植物護照,、進行植物保護產品安全使用的培訓、對植物保護產品使用設備進行技術檢查),;在植物保護領域實行國家登記制度(登記冊),;為國家管制和其他官方活動之目的,采用關于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和植物保護產品運輸?shù)那鍐?;制定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植物保護產品進口(發(fā)送)至烏克蘭關稅區(qū)和通過烏克蘭領土運輸?shù)囊?;采用(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文件,,該文件規(guī)定,需要對向烏克蘭關稅區(qū)進口(發(fā)送)限定有害生物和某些植物物種,、植物源性產品以及其他用于國家測試,、科學或學術目的、批準,、品種選擇或育種的物品發(fā)放許可證,;實施(EU)第2017/625號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別是關于國家管制的一般要求,、國家管制措施和其他官方活動的實施方法和技術,、對授權人員的審核、對主管機構的獨立審計的相關規(guī)定,。自本法生效之日起,,烏克蘭現(xiàn)行的《植物檢疫法》和《植物保護法》將失效。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X] 植物保護
[X]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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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X]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ISPM 05,、ISPM 06,、ISPM 08、ISPM 09,、ISPM 10,、ISPM 11、ISPM 12,、ISPM 15,、ISPM 21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X]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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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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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內生效,但第十二條第5款除外,,該款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 貿易促進措施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X]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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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烏克蘭經濟部貿易協(xié)定和出口發(fā)展司 地址:12/2 Hrushevskoho Str 電話:+(38 044) 596 6839 傳真:+(38 044) 596 683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 https://www.me.gov.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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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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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該法律草案的目的是統(tǒng)一烏克蘭植物保護領域的立法,,使其現(xiàn)代化,,并使其接近歐盟相關法律。該法律草案的主要條款如下:考慮到相關的歐盟立法,,改進國家對植物保護產品投放市場和使用的管制要求,;實施(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歐洲可追溯性模式和其他歐盟法案,包括使用“植物護照”,,以確保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物品的可追溯性,;授權個人履行國家的某些職能(特別是進行實驗室檢測,、簽發(fā)植物護照、進行植物保護產品安全使用的培訓,、對植物保護產品使用設備進行技術檢查),;在植物保護領域實行國家登記制度(登記冊),;為國家管制和其他官方活動之目的,采用關于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和植物保護產品運輸?shù)那鍐危恢贫ㄖ参?、植物產品,、其他物品、植物保護產品進口(發(fā)送)至烏克蘭關稅區(qū)和通過烏克蘭領土運輸?shù)囊?;采用(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文件,,該文件規(guī)定,需要對向烏克蘭關稅區(qū)進口(發(fā)送)限定有害生物和某些植物物種,、植物源性產品以及其他用于國家測試,、科學或學術目的、批準,、品種選擇或育種的物品發(fā)放許可證,;實施(EU)第2017/625號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別是關于國家管制的一般要求,、國家管制措施和其他官方活動的實施方法和技術,、對授權人員的審核、對主管機構的獨立審計的相關規(guī)定,。自本法生效之日起,,烏克蘭現(xiàn)行的《植物檢疫法》和《植物保護法》將失效。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烏克蘭經濟部貿易協(xié)定和出口發(fā)展司 地址:12/2 Hrushevskoho Str 電話:+(38 044) 596 6839 傳真:+(38 044) 596 683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 https://www.me.gov.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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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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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該法律草案的目的是統(tǒng)一烏克蘭植物保護領域的立法,,使其現(xiàn)代化,,并使其接近歐盟相關法律。該法律草案的主要條款如下:考慮到相關的歐盟立法,,改進國家對植物保護產品投放市場和使用的管制要求;實施(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歐洲可追溯性模式和其他歐盟法案,,包括使用“植物護照”,,以確保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物品的可追溯性,;授權個人履行國家的某些職能(特別是進行實驗室檢測,、簽發(fā)植物護照、進行植物保護產品安全使用的培訓,、對植物保護產品使用設備進行技術檢查),;在植物保護領域實行國家登記制度(登記冊);為國家管制和其他官方活動之目的,,采用關于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和植物保護產品運輸?shù)那鍐?;制定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植物保護產品進口(發(fā)送)至烏克蘭關稅區(qū)和通過烏克蘭領土運輸?shù)囊?;采用(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文件,該文件規(guī)定,,需要對向烏克蘭關稅區(qū)進口(發(fā)送)限定有害生物和某些植物物種,、植物源性產品以及其他用于國家測試、科學或學術目的,、批準,、品種選擇或育種的物品發(fā)放許可證;實施(EU)第2017/625號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別是關于國家管制的一般要求,、國家管制措施和其他官方活動的實施方法和技術、對授權人員的審核,、對主管機構的獨立審計的相關規(guī)定,。自本法生效之日起,烏克蘭現(xiàn)行的《植物檢疫法》和《植物保護法》將失效,。 |
1. | 通報成員:烏克蘭 |
2. | 負責機構: 烏克蘭最高拉達 |
3. | 覆蓋的產品: 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和植物保護產品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X]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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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烏克蘭《植物保護領域國家條例法》草案,。頁數(shù):140 使用語言:烏克蘭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制定該法律草案的目的是統(tǒng)一烏克蘭植物保護領域的立法,,使其現(xiàn)代化,,并使其接近歐盟相關法律。該法律草案的主要條款如下:考慮到相關的歐盟立法,,改進國家對植物保護產品投放市場和使用的管制要求,;實施(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歐洲可追溯性模式和其他歐盟法案,包括使用“植物護照”,,以確保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物品的可追溯性;授權個人履行國家的某些職能(特別是進行實驗室檢測,、簽發(fā)植物護照,、進行植物保護產品安全使用的培訓、對植物保護產品使用設備進行技術檢查),;在植物保護領域實行國家登記制度(登記冊),;為國家管制和其他官方活動之目的,采用關于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和植物保護產品運輸?shù)那鍐危恢贫ㄖ参?、植物產品,、其他物品、植物保護產品進口(發(fā)送)至烏克蘭關稅區(qū)和通過烏克蘭領土運輸?shù)囊?;采用(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文件,,該文件規(guī)定,需要對向烏克蘭關稅區(qū)進口(發(fā)送)限定有害生物和某些植物物種,、植物源性產品以及其他用于國家測試,、科學或學術目的、批準,、品種選擇或育種的物品發(fā)放許可證,;實施(EU)第2017/625號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別是關于國家管制的一般要求,、國家管制措施和其他官方活動的實施方法和技術,、對授權人員的審核、對主管機構的獨立審計的相關規(guī)定,。自本法生效之日起,,烏克蘭現(xiàn)行的《植物檢疫法》和《植物保護法》將失效。 |
7. |
目的和理由:
[ ]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X] 植物保護
[X]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X]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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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X]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ISPM 05、ISPM 06,、ISPM 08,、ISPM 09、ISPM 10,、ISPM 11,、ISPM 12、ISPM 15,、ISPM 21 [ ]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X]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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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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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 ] 公布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年內生效,但第十二條第5款除外,,該款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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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X] 通報發(fā)布日起60天,及/或(年/月/日): 202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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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烏克蘭經濟部貿易協(xié)定和出口發(fā)展司 地址:12/2 Hrushevskoho Str 電話:+(38 044) 596 6839 傳真:+(38 044) 596 683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 https://www.me.gov.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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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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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烏克蘭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1-25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烏克蘭《植物保護領域國家條例法》草案。 |
內容簡述:
制定該法律草案的目的是統(tǒng)一烏克蘭植物保護領域的立法,,使其現(xiàn)代化,,并使其接近歐盟相關法律。該法律草案的主要條款如下:考慮到相關的歐盟立法,,改進國家對植物保護產品投放市場和使用的管制要求,;實施(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歐洲可追溯性模式和其他歐盟法案,包括使用“植物護照”,,以確保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物品的可追溯性;授權個人履行國家的某些職能(特別是進行實驗室檢測,、簽發(fā)植物護照,、進行植物保護產品安全使用的培訓、對植物保護產品使用設備進行技術檢查),;在植物保護領域實行國家登記制度(登記冊),;為國家管制和其他官方活動之目的,采用關于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和植物保護產品運輸?shù)那鍐危恢贫ㄖ参铩⒅参锂a品,、其他物品,、植物保護產品進口(發(fā)送)至烏克蘭關稅區(qū)和通過烏克蘭領土運輸?shù)囊螅徊捎茫‥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文件,,該文件規(guī)定,,需要對向烏克蘭關稅區(qū)進口(發(fā)送)限定有害生物和某些植物物種、植物源性產品以及其他用于國家測試,、科學或學術目的,、批準、品種選擇或育種的物品發(fā)放許可證,;實施(EU)第2017/625號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別是關于國家管制的一般要求、國家管制措施和其他官方活動的實施方法和技術,、對授權人員的審核,、對主管機構的獨立審計的相關規(guī)定。自本法生效之日起,,烏克蘭現(xiàn)行的《植物檢疫法》和《植物保護法》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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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烏克蘭經濟部貿易協(xié)定和出口發(fā)展司 地址:12/2 Hrushevskoho Str 電話:+(38 044) 596 6839 傳真:+(38 044) 596 6839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網址: https://www.me.gov.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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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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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烏克蘭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23-01-25如下信息: |
制定該法律草案的目的是統(tǒng)一烏克蘭植物保護領域的立法,,使其現(xiàn)代化,并使其接近歐盟相關法律,。該法律草案的主要條款如下:考慮到相關的歐盟立法,,改進國家對植物保護產品投放市場和使用的管制要求;實施(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歐洲可追溯性模式和其他歐盟法案,,包括使用“植物護照”,,以確保植物、植物產品和其他物品的可追溯性,;授權個人履行國家的某些職能(特別是進行實驗室檢測,、簽發(fā)植物護照,、進行植物保護產品安全使用的培訓、對植物保護產品使用設備進行技術檢查),;在植物保護領域實行國家登記制度(登記冊),;為國家管制和其他官方活動之目的,采用關于植物,、植物產品,、其他物品和植物保護產品運輸?shù)那鍐危恢贫ㄖ参?、植物產品,、其他物品、植物保護產品進口(發(fā)送)至烏克蘭關稅區(qū)和通過烏克蘭領土運輸?shù)囊?;采用(EU)第2016/2031號法規(guī)規(guī)定的文件,,該文件規(guī)定,需要對向烏克蘭關稅區(qū)進口(發(fā)送)限定有害生物和某些植物物種,、植物源性產品以及其他用于國家測試,、科學或學術目的、批準,、品種選擇或育種的物品發(fā)放許可證;實施(EU)第2017/625號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別是關于國家管制的一般要求,、國家管制措施和其他官方活動的實施方法和技術、對授權人員的審核,、對主管機構的獨立審計的相關規(guī)定,。自本法生效之日起,烏克蘭現(xiàn)行的《植物檢疫法》和《植物保護法》將失效,。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X] 國家通報機構
[X]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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