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gòu):交通部/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 (342)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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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機動車輛平臺升降機
ICS:[{"uid":"43.040"},{"uid":"13.110"}] HS:[{"uid":"8703"}] |
5. |
通報標題:聯(lián)邦機動車輛安全標準,;機動車輛平臺升降機,;機動車輛中的平臺升降裝置頁數(shù):15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提議修訂平臺升降機標準,,修正升降機控制器的照明要求,、位置,、性能要求,,臨界警告信號的測試規(guī)范,、輪椅測試裝置的規(guī)范,、輪椅固定裝置和內(nèi)輥停止測試,,以及公用升降機的照明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人類生命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8/02/19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gòu)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gòu)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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