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印度 |
2. | 負責機構(gò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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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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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chǎn)品:
ICS: H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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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標題:2012年電子和信息技術(shù)產(chǎn)品(強制注冊要求)令已由電子和信息技術(shù)部通報,參見日期為9月7日的通報第8(14)/2006(Vol.III)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wǎng)址: |
6. | 內(nèi)容簡述:以下2025年04月28日的信息根據(jù) 印度 代表團的要求分發(fā)。 2012年電子和信息技術(shù)產(chǎn)品(強制注冊要求)令已由電子和信息技術(shù)部通報,參見日期為9月7日的通報第8(14)/2006(Vol.III) 補遺原因: []評議期變更-日期: []已通知采取的措施-日期: []通報措施公布-日期: [X]通報措施生效-日期:2025年10月26日 []最終措施文本可從1獲得: []通報措施撤回或撤銷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報,則相關(guān)編號為: []通知措施的內(nèi)容或范圍發(fā)生變化,文本可從1:新的意見反饋截止日期(如適用):獲得 []發(fā)布的解釋性指南和文本可從1獲得: []其他: 說明:印度已在G/TBT/N/IND/44號文件中向世貿(mào)組織通報了“2021年電子和信息技術(shù)產(chǎn)品(強制注冊要求)令”。該命令被根據(jù)2016年印度標準局法案通知的“2021年電子和信息技術(shù)商品(強制注冊要求)命令”所禁止。 在“2021年電子和信息技術(shù)商品(強制注冊要求)令”(CRO-2021)的附表中增加電視機符合IS 18112:2022(衛(wèi)星廣播傳輸用數(shù)字電視接收機-規(guī)范)的通報已發(fā)布,見第S.O.號。1929(E),日期為2023年4月26日,載于2023年4月26日的印度公報。該命令原定于2025年4月26日生效。 作為上述世貿(mào)組織通報的延續(xù),印度謹通知通報S.O.的實施日期。日期為2023年4月26日的1363(E)已通過通報S.O.公報從2025年4月26日延長至2025年10月26日。日期為2025年3月20日的1363(E) 該文件可在MeitY網(wǎng)站上查閱 https://www.meity.gov.in/static/uploads/2024/02/f626c7ead42a5e727d0017c6bbf1160e.pdf 腳注1:可通過網(wǎng)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終/修訂措施和/或解釋性指南的文本出處獲取上述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 |
8. | 相關(guān)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擬生效日期: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gòu)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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