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泰國 |
2. | 負責機構: 疫病控制部酒精控制委員會辦公室 |
3. | 覆蓋的產品: 酒精飲料(ICS代碼: 67.160.10; HS代碼: 2203, 2204, 2205, 2206, 2207, 2208)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
5. |
通報標題:有關酒精飲料控制的通報草案, 參見: 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程序和條件 語言:泰文 頁數(shù): 2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有關酒精飲料控制的通報草案, 參見: 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程序和條件, .... B.E. ...簽發(fā),具體如下: 1. 酒精飲料標簽不得使用以下信息: 1)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即使提及產品來源,、條件,、質量或特點或服務,包括產品交貨,、采購或使用或服務,,但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如下: a)虛假或夸張信息,; b)誤導消費者產品或服務內容的信息,,盡管這些信息提及某學術報告、統(tǒng)計數(shù)據,,或非實際或夸張信息,; c)直接或間接支持違法或不道德或詆毀國家文化的信息; d)導致不和諧或偏見的信息,; 2)直接或間接說服消費或故意夸大某一酒精飲料益處或質量的信息,; 2.以下任何特點均屬第1 (2)條范圍: 1)表明飲酒有助于社交成功或壯陽,包括健康的信息,; 2)借用運動員照片的信息,; 3)借用藝術家或歌唱家照片的信息; 4)借用卡通畫像的信息,; 5)說服或勸說消費者購買或消費,,以為慈善機構捐錢的信息; 6)說服或勸說消費者參加類似音樂,、體育,、競賽或娛樂活動的信息; 3.通報草案不適用于在泰國境外生產或銷售的酒精飲料,或為明確產品規(guī)格而進行測試,、分析或研究的,、或泰國境內非盈利性目的酒精飲料; 4.本通報生效日前使用標簽可自本通報生效后繼續(xù)適用不超過180天,; 5.本通報應于公布于政府官方公報日后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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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9.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
10.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
11.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政府官方公報公布后次日
[ ] 貿易促進措施
|
12.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3.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
14.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ACFS)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Tel: +(662) 561 4024 Fax: +(662) 561 4034 +(662) 561 4088 E-mail: [email protected] Website: http://www.acfs.g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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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酒精飲料控制的通報草案, 參見: 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程序和條件, .... B.E. ...簽發(fā),具體如下: 1. 酒精飲料標簽不得使用以下信息: 1)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即使提及產品來源、條件,、質量或特點或服務,,包括產品交貨、采購或使用或服務,,但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如下: a)虛假或夸張信息; b)誤導消費者產品或服務內容的信息,,盡管這些信息提及某學術報告,、統(tǒng)計數(shù)據,或非實際或夸張信息,; c)直接或間接支持違法或不道德或詆毀國家文化的信息,; d)導致不和諧或偏見的信息; 2)直接或間接說服消費或故意夸大某一酒精飲料益處或質量的信息,; 2.以下任何特點均屬第1 (2)條范圍: 1)表明飲酒有助于社交成功或壯陽,,包括健康的信息; 2)借用運動員照片的信息,; 3)借用藝術家或歌唱家照片的信息,; 4)借用卡通畫像的信息; 5)說服或勸說消費者購買或消費,,以為慈善機構捐錢的信息,; 6)說服或勸說消費者參加類似音樂、體育,、競賽或娛樂活動的信息; 3.通報草案不適用于在泰國境外生產或銷售的酒精飲料,或為明確產品規(guī)格而進行測試,、分析或研究的,、或泰國境內非盈利性目的酒精飲料; 4.本通報生效日前使用標簽可自本通報生效后繼續(xù)適用不超過180天,; 5.本通報應于公布于政府官方公報日后生效,。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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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ACFS)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Tel: +(662) 561 4024 Fax: +(662) 561 4034 +(662) 561 4088 E-mail: [email protected] Website: http://www.acfs.g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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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酒精飲料控制的通報草案, 參見: 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程序和條件, .... B.E. ...簽發(fā),具體如下: 1. 酒精飲料標簽不得使用以下信息: 1)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即使提及產品來源、條件、質量或特點或服務,,包括產品交貨,、采購或使用或服務,但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如下: a)虛假或夸張信息,; b)誤導消費者產品或服務內容的信息,盡管這些信息提及某學術報告,、統(tǒng)計數(shù)據,,或非實際或夸張信息; c)直接或間接支持違法或不道德或詆毀國家文化的信息,; d)導致不和諧或偏見的信息,; 2)直接或間接說服消費或故意夸大某一酒精飲料益處或質量的信息; 2.以下任何特點均屬第1 (2)條范圍: 1)表明飲酒有助于社交成功或壯陽,,包括健康的信息,; 2)借用運動員照片的信息; 3)借用藝術家或歌唱家照片的信息,; 4)借用卡通畫像的信息,; 5)說服或勸說消費者購買或消費,以為慈善機構捐錢的信息,; 6)說服或勸說消費者參加類似音樂,、體育、競賽或娛樂活動的信息,; 3.通報草案不適用于在泰國境外生產或銷售的酒精飲料,或為明確產品規(guī)格而進行測試,、分析或研究的、或泰國境內非盈利性目的酒精飲料,; 4.本通報生效日前使用標簽可自本通報生效后繼續(xù)適用不超過180天,; 5.本通報應于公布于政府官方公報日后生效。 |
1. | 通報成員:泰國 |
2. | 負責機構: 疫病控制部酒精控制委員會辦公室 |
3. | 覆蓋的產品: 酒精飲料(ICS代碼: 67.160.10; HS代碼: 2203, 2204, 2205, 2206, 2207, 2208) |
4. |
可能受影響的地區(qū)或國家:
[ ] 所有貿易伙伴
[ ] 特定地區(qū)或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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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報標題:有關酒精飲料控制的通報草案, 參見: 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程序和條件 語言:泰文 頁數(shù): 2頁頁數(shù): 使用語言: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有關酒精飲料控制的通報草案, 參見: 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程序和條件, .... B.E. ...簽發(fā),具體如下: 1. 酒精飲料標簽不得使用以下信息: 1)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即使提及產品來源,、條件,、質量或特點或服務,包括產品交貨,、采購或使用或服務,,但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如下: a)虛假或夸張信息,; b)誤導消費者產品或服務內容的信息,,盡管這些信息提及某學術報告,、統(tǒng)計數(shù)據,或非實際或夸張信息,; c)直接或間接支持違法或不道德或詆毀國家文化的信息,; d)導致不和諧或偏見的信息; 2)直接或間接說服消費或故意夸大某一酒精飲料益處或質量的信息,; 2.以下任何特點均屬第1 (2)條范圍: 1)表明飲酒有助于社交成功或壯陽,,包括健康的信息; 2)借用運動員照片的信息,; 3)借用藝術家或歌唱家照片的信息,; 4)借用卡通畫像的信息; 5)說服或勸說消費者購買或消費,,以為慈善機構捐錢的信息,; 6)說服或勸說消費者參加類似音樂、體育,、競賽或娛樂活動的信息,; 3.通報草案不適用于在泰國境外生產或銷售的酒精飲料,或為明確產品規(guī)格而進行測試、分析或研究的,、或泰國境內非盈利性目的酒精飲料,; 4.本通報生效日前使用標簽可自本通報生效后繼續(xù)適用不超過180天; 5.本通報應于公布于政府官方公報日后生效,。 |
7. |
目的和理由:
[X] 食品安全
[ ] 動物健康
[ ] 植物保護
[ ]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 ] 保護人類免受動/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保護國家免受有害生物的其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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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緊急事件的性質及采取緊急措施的理由: |
9. |
是否有相關國際標準,?如有,指出標準:
[ ] 食品法典委員會(例如:食品法典委員會標準或相關文件的名稱或序號)
[ ] 世界動物衛(wèi)生組織(OIE)(例如:陸生或水生動物衛(wèi)生法典,,章節(jié)號) [ ] 國際植物保護公約(例如:ISPM N°) [X] 無 該法規(guī)草案是否符合相關國際標準: [ ] 是 [ ] 否 |
10. |
可提供的相關文件及文件語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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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公布日期: 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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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擬生效日期:
[ ] 通報日后6個月,,及/或(年月日): 政府官方公報公布后次日
[ ] 貿易促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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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
14.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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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ACFS)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Tel: +(662) 561 4024 Fax: +(662) 561 4034 +(662) 561 4088 E-mail: [email protected] Website: http://www.acfs.g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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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泰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4-01-20如下信息: |
通報標題:有關酒精飲料控制的通報草案, 參見: 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程序和條件 語言:泰文 頁數(shù): 2頁 |
內容簡述:
有關酒精飲料控制的通報草案, 參見: 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程序和條件, .... B.E. ...簽發(fā),具體如下: 1. 酒精飲料標簽不得使用以下信息: 1)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即使提及產品來源、條件,、質量或特點或服務,,包括產品交貨、采購或使用或服務,,但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如下: a)虛假或夸張信息; b)誤導消費者產品或服務內容的信息,盡管這些信息提及某學術報告,、統(tǒng)計數(shù)據,,或非實際或夸張信息; c)直接或間接支持違法或不道德或詆毀國家文化的信息,; d)導致不和諧或偏見的信息,; 2)直接或間接說服消費或故意夸大某一酒精飲料益處或質量的信息; 2.以下任何特點均屬第1 (2)條范圍: 1)表明飲酒有助于社交成功或壯陽,,包括健康的信息,; 2)借用運動員照片的信息; 3)借用藝術家或歌唱家照片的信息,; 4)借用卡通畫像的信息,; 5)說服或勸說消費者購買或消費,以為慈善機構捐錢的信息,; 6)說服或勸說消費者參加類似音樂,、體育、競賽或娛樂活動的信息,; 3.通報草案不適用于在泰國境外生產或銷售的酒精飲料,或為明確產品規(guī)格而進行測試,、分析或研究的、或泰國境內非盈利性目的酒精飲料,; 4.本通報生效日前使用標簽可自本通報生效后繼續(xù)適用不超過180天,; 5.本通報應于公布于政府官方公報日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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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補遺通報涉及: 評議期:(如補遺通知增加了以前通報措施涉及的產品及或可能受影響的成員范圍,, 則應提供一個新的接收評議截止日期,,通常至少為60天。 其它情況,,如延長原定的最終評議期,,則可以更改補遺通報內的評議期。) |
負責處理反饋意見的機構: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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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ACFS)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Tel: +(662) 561 4024 Fax: +(662) 561 4034 +(662) 561 4088 E-mail: [email protected] Website: http://www.acfs.g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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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泰國代表團的要求,, 發(fā)送2014-01-20如下信息: |
有關酒精飲料控制的通報草案, 參見: 酒精飲料標簽規(guī)則、程序和條件, .... B.E. ...簽發(fā),具體如下: 1. 酒精飲料標簽不得使用以下信息: 1)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即使提及產品來源,、條件、質量或特點或服務,,包括產品交貨,、采購或使用或服務,,但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 對消費者不公的,或會產生重要社會影響的信息如下: a)虛假或夸張信息,; b)誤導消費者產品或服務內容的信息,,盡管這些信息提及某學術報告、統(tǒng)計數(shù)據,,或非實際或夸張信息,; c)直接或間接支持違法或不道德或詆毀國家文化的信息; d)導致不和諧或偏見的信息,; 2)直接或間接說服消費或故意夸大某一酒精飲料益處或質量的信息,; 2.以下任何特點均屬第1 (2)條范圍: 1)表明飲酒有助于社交成功或壯陽,包括健康的信息,; 2)借用運動員照片的信息,; 3)借用藝術家或歌唱家照片的信息; 4)借用卡通畫像的信息,; 5)說服或勸說消費者購買或消費,,以為慈善機構捐錢的信息; 6)說服或勸說消費者參加類似音樂,、體育,、競賽或娛樂活動的信息; 3.通報草案不適用于在泰國境外生產或銷售的酒精飲料,或為明確產品規(guī)格而進行測試,、分析或研究的,、或泰國境內非盈利性目的酒精飲料; 4.本通報生效日前使用標簽可自本通報生效后繼續(xù)適用不超過180天,; 5.本通報應于公布于政府官方公報日后生效,。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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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National Bureau of Agricultural Commodity and Food Standards (ACFS) 50 Phaholyothin Road, Ladyao Chatuchak, Bangkok 10900 Thailand Tel: +(662) 561 4024 Fax: +(662) 561 4034 +(662) 561 4088 E-mail: [email protected] Website: http://www.acfs.g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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