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7日,歐盟《官方公報》(Official Journal)刊登了2017年3月27日通過的歐盟理事會第2017/738號指令,,收緊玩具的含鉛量上限,。法例將會在歐盟各國推行,。新指令的內(nèi)容與歐洲委員會于2016年9月9日提出的建議相同,,于2017年3月27日由歐盟理事會通過。
新的指令修訂了第2009/48/EC號玩具安全框架指令對鉛遷移限值的規(guī)定,,并要求歐盟成員國各自立法,,自2018年10月28日起禁止銷售任何超過這些新限值的玩具,。
在新指令的修訂生效之前,第2009/48/EC號框架指令的鉛遷移上限較為寬松,;限值為:在干燥的玩具材料中為每公斤13.5毫克,,在液態(tài)或黏稠的玩具材料中為每公斤3.4毫克,在玩具表面刮出物中為每公斤160毫克,。
不過,,基于新的科學數(shù)據(jù),歐盟推斷目前的上限規(guī)定不足以保護兒童免受鉛毒損害,。特別是現(xiàn)時人們普遍相信,,兒童即使接觸非常低水平的鉛,,其神經(jīng)系統(tǒng)及腦部亦有機會受損,,導致嚴重的學習困難。
歐洲化學品管理局(ECHA)的風險評估委員會認為,,在歐委會的建議通過前,,有需要推出更嚴格的措施,原因是目前歐洲兒童血液中的平均含鉛量水平已較可容忍限值高出4倍,。
為了收緊玩具的鉛遷移限值,,與最新的科學建議保持一致,歐委會認為有需要草擬法案,,修訂第2009/48/EC號框架指令,。有關(guān)建議須由歐盟成員國通過,,而在2016年10月4日舉行的會議上,建議已獲通過,。2017年3月27日,,由歐盟成員國部長組成的歐盟理事會,正式通過有關(guān)建議,。1個月后,,歐盟《官方公報》刊登了指令。雖然指令在20天后生效,,但實際應用于經(jīng)營者的日期是2018年10月28日,。
新指令的第一條,修訂了在第2009/48/EC號框架指令附件 II第III部分第13點列表內(nèi)的鉛遷移限值,。修訂把現(xiàn)行的3項鉛遷移限值,,由以下的遷移限值取代。
元素 | 毫克/每公斤 在干燥,、易碎,、粉末狀或柔軟的玩具材料中 | 毫克/每公斤 在液態(tài)或黏稠的玩具材料中 | 毫克/每公斤 在玩具表面刮出物中 |
鉛 | 2.0 | 0.5 | 23 |
須注意,第2009/48/EC號指令對含鉛量的限制,,適用于任何為14歲以下兒童而設(shè)計及供他們玩耍的產(chǎn)品,,無論是否屬特定用途。因此,,產(chǎn)品不一定專門作為玩耍用途才被視為玩具,,也可以具有其他功能(例如呈軟身填充玩具形狀的背包、裝飾品,、鑰匙扣等),。
新指令規(guī)定,成員國須于2018年10月28日前,,盡快把修訂后的遷移限值轉(zhuǎn)置為本國法例,,并自該日起實施,以及通知歐洲委員會有關(guān)轉(zhuǎn)置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