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9日發(fā)布的修訂的管狀熒光燈能耗標準中,需特別注意的是,這些經(jīng)修訂的能源消耗標準將于2018年7月生效,按照當前的能效標準,已取得能源之星標簽的管狀熒光燈型號將在2018年6月30日自動失效。
按照這一要求,制造商希望繼續(xù)使用按舊標準版本取得的能源之星標簽的話,都必須申請降級,并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獲得新標準的認證。
注:如果制造商已經(jīng)取得的能效標簽已過期并應申請更新的,應直接申請降級而非更新,因為制造商如果直接申請更新的話證書有效期只到今年6月30日,其后還需再申請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