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根據《化審法》第4條第4項,,日本經濟產業(yè)省,,厚生勞動省,環(huán)境省發(fā)布了第二號聯合告示,,公布了210種《化審法》下的新化學物質的名稱,序列號和MITI號,。隨著本次公示,,這些物質今后將作為“新公布的化學物質(2011年4月1日及以后)”,并在《化審法》下歸類到“一般化學物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