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30日,,新加坡食品局發(fā)布通知,, 《2019年食品(2號修訂)條例》于2019年9月1日生效,。
此次修訂條例涉及嬰兒配方奶粉,其中包括對嬰兒配方奶粉的標簽和廣告要求,。據通知,嬰兒配方奶粉是指作為母乳替代品出售的用于喂養(yǎng)嬰兒的配方奶粉,,其中“嬰兒”是指年齡不超過12個月的孩子,。新加坡食品工業(yè)將有12個月的寬限期,,到2020年9月1日,,必須符合關于嬰兒配方奶粉的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