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9日,,巴西經濟部外貿委員會執(zhí)行管理委員會(GECEX)在官方公報上發(fā)布2019年第16號決議,,對原產于中國的揚聲器(葡語:alto-falantes)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決定繼續(xù)對涉案產品從價征收到岸價(CIF)78.3%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此次涉及產品為重量≥18克,,用于汽車儀表板的揚聲器(不包括蜂鳴器型揚聲器),。涉案產品的南共市稅號為8518.21.00,、8518.22.00和8518.29.90。
2006年9月15日,巴西對中國的揚聲器啟動反傾銷立案調查,。2007年6月27日,,巴西對該案作出反傾銷初裁,對涉案產品征收2.75美元/千克的臨時反傾銷稅,,有效期為6個月,。2007年12月13日,巴西對該案作出反傾銷終裁,,對涉案產品征收2.35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2012年12月12日,,巴西對中國的揚聲器啟動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2013年11月28日,巴西對該案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決定繼續(xù)對涉案產品征收2.35美元/千克的反傾銷稅,,有效期為5年。2018年11月29日,,巴西對中國的揚聲器啟動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