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年TBT通報情況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在WTO的164個成員中共有93個提交了3337件TBT通報,其中包括2074件技術法規(guī)和合格評定程序的新通報,、88件修訂通報,、1175件補遺和勘誤通報,。2019年TBT通報數量較上年增加8.9%,,通報數量前十位的成員貢獻了93.8%的增長量,。提交通報數量位列前10位的成員依次是:烏干達,、厄瓜多爾,、美國,、巴西、肯尼亞,、坦桑尼亞,、中國臺北、阿根廷,、中國,、科威特(詳見表1)。
表1 2018年和2019年TBT通報數量前10位的成員列表
序號 | 2019年 | 2018年 | ||
國家/地區(qū) | 數量 | 國家/地區(qū) | 數量 | |
1 | 烏干達 | 442 | 烏干達 | 413 |
2 | 厄瓜多爾 | 331 | 美國 | 276 |
3 | 美國 | 270 | 肯尼亞 | 173 |
4 | 巴西 | 200 | 巴西 | 156 |
5 | 肯尼亞 | 194 | 墨西哥 | 153 |
6 | 坦桑尼亞 | 139 | 盧旺達 | 137 |
7 | 中國臺北 | 107 | 歐盟 | 115 |
8 | 阿根廷 | 95 | 坦桑尼亞 | 110 |
9 | 中國 | 91 | 中國臺北 | 83 |
10 | 科威特 | 82 | 埃及 | 80 |
前十位成員TBT數量合計 | 1951 | 1696 | ||
所有WTO成員TBT數量合計 | 3337 | 3065 | ||
前十位成員TBT數量占比 | 58.5% | 55.3% |
在137個已同中國簽訂“一帶一路”合作文件沿線國家*中,,2019年共有61個國家/地區(qū)提交了2111件通報,,通報數量同比增加13.0%(詳見圖1),占WTO成員總通報數的63.3%,。
圖1 2018年和2019年一帶一路國家通報數比對(僅列2019年通報數量排名前30)
(數據來源于WTO官網,,收集于2020年1月7日)
2019年我國出口歐美消費品召回情況
【美國】
2019年,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CPSC)共發(fā)布241例召回通報(Recall),,同比減少6.6%,。其中來自中國的產品(消費品)共139例,比2018年減少10.9%,,占同期CPSC召回總數的57.7%,,比重較去年同期減少2.8個百分點,涉及金額約23.8億美元,。雖一季度因美國政府停擺,,通報數出現短期下降,但7月CPSC的召回通報數出現爆發(fā)性增長,,因此全年通報總數與去年相差不大,。此外,CPSC發(fā)布的中國產品召回通報中,,有41例是美國與加拿大聯合進行召回,,占中國產品召回通報數的29.5%。中國輸美產品被召回最多的是機電產品(詳見表2,、圖2),。
表2 2019年和2018年美國CPSC召回中國出口消費品前5類產品
序號 | 2019年 | 2018年 |
1 | 機電產品 | 機電產品 |
2 | 家具 | 家具 |
3 | 兒童用品 | 電子信息產品 |
4 | 食品接觸材料 | 玩具、紡織服裝,、運動/健身器械(并列) |
5 | 紡織服裝 |
圖2 2019年美國CPSC召回中國出口消費品的類別分布
注:“其他類”不參與排名,,該類別包括五金配件、冬青精油,、噴火槍,、氣步槍、羊角錘等專業(yè)性較強或者日常生活較少見的產品。
(數據來源于美國CPSC官網,,收集于2020年1月6日)
【歐盟】
2019年,,歐盟非食品類危險產品快速預警系統(tǒng)-安全門(舊稱:RAPEX,以下簡稱“安全門”)共發(fā)布2159例召回通報,,比2018年增長4.6%,。其中,原產地為中國的召回通報有1135例,,比2018年增加2.3%,,占同期安全門通報總數的52.6%,較上年同期下降1.1個百分點,。被通報最多的產品為玩具(49.4%),,幾乎占中國產品通報數的一半,其次為電器用品與設備(12.7%),、照明設備和燈串(7.1%)、業(yè)余愛好/運動設備(5.5%)(詳見表3,、圖3),。
表3 2018年和2019年歐盟安全門通報中國產消費品前10類產品
序號 | 2019年 | 2018年 |
1 | 玩具 | 玩具 |
2 | 電器用品與設備 | 電器用品與設備 |
3 | 照明設備和燈串 | 紡織服裝和時尚物品 |
4 | 紡織服裝和時尚物品 | 照明設備和燈串 |
5 | 業(yè)余愛好/運動設備 | 珠寶 |
6 | 珠寶 | 兒童用品和設備 |
7 | 兒童用品和設備 | 業(yè)余愛好/運動設備 |
8 | 其他 | 其他 |
9 | 裝飾性物品 | 化妝品 |
10 | 化妝品 | 激光筆 |
注:“其他”為安全門類別中的“Other”,包括珠寶倒數日歷,、暖水袋,、梯子、行李箱,、三角警示牌,、一氧化碳探測儀、手機殼,、激光治療儀等產品,。
圖3 2019年前歐盟安全門通報中國消費品的類別分布
提交召回通報數量位列前5位的成員依次是:匈牙利(12.2%)、波蘭(10.0%),、瑞典(7.3%),、法國(7.1%)、塞浦路斯(6.5%)(詳見表4,、圖4),。
表4 2018年和2019年歐盟安全門通報中國消費品的前10個國家
序號 | 2019年 | 2018年 |
1 | 匈牙利 | 塞浦路斯 |
2 | 波蘭 | 法國 |
3 | 瑞典 | 匈牙利 |
4 | 法國 | 波蘭 |
5 | 塞浦路斯 | 西班牙 |
6 | 英國 | 捷克共和國 |
7 | 芬蘭 | 芬蘭 |
8 | 德國 | 德國 |
9 | 斯洛伐克 | 英國 |
10 | 捷克共和國 | 斯洛伐克 |
圖4 2019年歐盟安全門通報中國消費品的國家分布
(數據來源于歐盟安全門官網,收集于2020年1月6日)
2019年我國出口歐美農食及醫(yī)療器械產品召回情況
【美國】
2019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共計通報拒絕進口15367批次,,比2018年減少4.1%,對中國輸美產品(含食品,、藥品,、化妝品及醫(yī)療器械等)通報拒絕進口批次數為2130,比2018年減少27.3%,,占FDA通報數的13.9%,,比2018年下降4.4個百分點,。受中美貿易摩擦的影響,我國對美出口量下滑,,因此受阻數量也相應減少,。
在農食產品方面,中國輸美農食產品被拒絕進口通報941批次,,比2018年減少3.4%,,占FDA通報食品總數(7667批次)的12.3%。其中被拒絕進口農食產品來源最多的省份(或地區(qū))為福建(152批次),,廣東位居第二(135批次),,臺灣位居第三(119批次)。廣東被拒絕進口的農食產品以蔬菜水果和水產品居多(詳見表5,、圖5),。
表5 2018年和2019年FDA拒絕廣東農食產品進口的前5類產品
序號 | 2019年 | 2018年 |
1 | 蔬菜水果 | 膳食補充劑 |
2 | 水產品 | 水產品 |
3 | 烘焙產品 | 蔬菜水果 |
4 | 糖果 | 醬料及調味料 |
5 | 醬料及調味料 | 糖果 |
圖5 2019年FDA拒絕進口的廣東農食產品種類分布
除針對農食產品進行監(jiān)管外,FDA還重點對醫(yī)療產品進行監(jiān)管,。2019年FDA共通報拒絕進口醫(yī)療產品6546批次,,占FDA總通報數的42.6%。其中,,中國被FDA拒絕進口的醫(yī)療產品共1038批次(醫(yī)藥品116批次,、醫(yī)療器械922批次),占FDA拒絕進口醫(yī)療產品總數的15.9%,,比2018年下降7.9個百分點,。廣東醫(yī)療產品被FDA拒絕進口317批次(醫(yī)藥品22批次、醫(yī)療器械295批次),,占中國被FDA拒絕進口的醫(yī)療產品總數的30.5%,。
(數據來源于美國FDA官網,收集于2020年1月9日)
【歐盟】
2019年,,歐盟食品和飼料類快速預警系統(tǒng)(RASFF)共發(fā)布4000例召回通報,,比2018年增長10.6%。其中,,來自中國的產品被召回397例,,比2018年增長23.7%,占RASFF通報總數的9.9%,,較2018年上升1.0個百分點,。RASFF通報中國產食品249例,同比增長24.5%,,占中國被RASFF通報產品的62.7%,。另外還有食品接觸材料124例,飼料24例。
在被通報的農食產品中,,最多的是膳食補充劑類產品(療效食品,、食品補充劑、強化食品),,占被通報的中國產食品總數的20.1%,,其他被通報較多的產品還有堅果/種子產品(占比17.7%)、水果蔬菜(占比14.5%)等(詳見表6,、圖6),。
表6 2018年和2019年RASFF通報中國產食品前5類產品
序號 | 2019年 | 2018年 |
1 | 膳食補充劑 | 堅果/種子產品 |
2 | 堅果/種子產品 | 膳食補充劑 |
3 | 水果蔬菜 | 水果蔬菜 |
4 | 可可/可可制品;咖啡和茶 | 可可/可可制品,;咖啡和茶 |
5 | 谷物和烘焙制品 | 魚和魚制品 |
圖6 2019年RASFF通報中國產食品類別分布
在通報國家方面,,通報中國產食品最多的是英國,共通報61例,,占中國產食品被通報總數的24.5%,。其次為西班牙、波蘭和荷蘭(詳見表7,、圖7),。
表7 2018年和2019年RASFF通報中國產食品前5位國家列表
序號 | 2019年 | 2018年 |
1 | 英國 | 西班牙 |
2 | 西班牙 | 英國 |
3 | 波蘭 | 荷蘭 |
4 | 荷蘭 | 葡萄牙 |
5 | 法國 | 德國 |
圖7 2019年RASFF通報中國產食品的國家分布
(數據來源于歐盟RASFF官網,收集于2020年1月3日)
*注:
1. 按照WTO《技術性貿易壁壘協(xié)定》(以下簡稱《TBT協(xié)定》)第2.9.2條的要求,,只要各成員擬議的技術法規(guī)不存在有關國際標準可參照,,或擬議的技術法規(guī)中的技術內容與有關國際標準中的技術內容不一致,,且該技術法規(guī)有可能對其他成員的貿易有重大影響,,則各成員即應“通過秘書處通知其他成員擬議的法規(guī)所涵蓋的產品,并對擬議的法規(guī)的目的和理由作出簡要說明”,。WTO秘書處通常會將各成員發(fā)出的這種簡要說明通知以一個固定格式表格的形式派發(fā)到其他成員,,這個表格就是WTO/TBT通報(以下簡稱“TBT通報”)。TBT通報作為WTO最官方和正式的技術性貿易措施發(fā)布渠道,,是體現WTO成員技術性貿易措施方向和趨勢的重要文件,。
2.“一帶一路”國家名單來源于國家信息中心“中國一帶一路網”中的“已同中國簽訂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的國家一覽”。
本新聞由廣東省WTO/TBT通報咨詢研究中心摘錄/編輯/整理并翻譯,,轉載請注明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