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0日,日本厚生勞動省(MHLW)發(fā)布3種“指定物質”的“正確用途”提案。
根據《藥事法》的規(guī)定,日本厚生勞動省將可能對中樞神經系統(tǒng)有影響的物質統(tǒng)稱為“指定物質”,并對“指定物質”及其“適當用途”進行了規(guī)定。
這3種“指定物質”為:
1. 1-(二乙氨基)乙基-2-(4-異丙氧基芐基)-5-硝基苯并咪唑
2. 3,3-二甲基-2-[1-(戊-4-烯-1-基)-1H-吲唑-3-甲酰胺基]丁酸甲酯
3. 1-[2-甲基-4-(3-苯基丙基-2-烯-1-基)哌嗪-1-基]丁烷-1-酮
《藥事法》也規(guī)定了3種物質的“正確用途”,并禁止生產、進口、銷售、擁有以及使用這3種“指定物質”。
這3種物質的“正確用途”為:
1. 在政府、大學研究機構中用于科學研究;
2. 用于測試;
3. 用于法醫(y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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