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6日,英國更新進口供人食用的魚類的要求。主要更新內(nèi)容為:
(1)進口到英國的魚(不包括進入北愛爾蘭的歐盟魚),需要獲得出口國/地區(qū)認可的捕魚船注冊和捕撈證,捕撈證需要列明船名、捕獲物種、估計重量;
(2)對于已存儲或加工的魚類,還需要獲得官方認可的加工、儲存證明;
(3)英國港口衛(wèi)生當局將檢查進入英國的集裝箱中的進口魚類,來自英國以外的非歐盟/歐洲經(jīng)濟區(qū)/歐洲自由貿(mào)易區(qū)國家在2021年7月以后需要進入邊境管制站接受檢查,來自大不列顛至北愛爾蘭的必須在北愛爾蘭的制定入境口岸入境;
(4)集裝箱運輸?shù)模_\的進口前72小時、鐵路和航空進口前4小時、陸運進口前2小時向英國相關工口衛(wèi)生當局提交捕獲證書,加工說明或儲存證明,需附健康證和原產(chǎn)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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