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2日,中國質量認證中心(CQC)發(fā)布關于修訂《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的公告,對CQC-C1120-2020《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細則 汽車用制動器襯片》的相關內容進行了修訂,細則修訂情況如下:
一、主要修訂內容:
1)勘誤性修改,刪掉8.2中“對于證書的變更應注明變更的版本號信息以明確顯示該產品的變更次數”;
2)6.1.2.2第二段第一句修改為“原則上,生產企業(yè)應確保在收到型式試驗方案后20天內將樣品送指定實驗室進行型式試驗”;
3)6.1.5中“申請單元”修改為“認證單元”;
4)其他描述性修改。
二、實施要求
本次細則修訂屬于文字性修正,不影響CCC認證流程及已經發(fā)放的證書。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