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葡萄牙官方公報發(fā)布第69/2021號法令,自2022年7月1日起,,禁止分銷,、消費或使用微珠濃度等于或大于0.01%(重量)的化妝品和洗滌劑產品。
該法令將塑料微珠定義為尺寸等于或小于5毫米的固體聚合物,,其中可能添加了添加劑或其他物質,,僅豁免未經化學改性的天然聚合物,作為磨料使用,,即去角質、拋光或清潔,。
本法規(guī)不適用于以下情況:可生物降解的聚合物,,溶解度超過2g/L的聚合物,,在本法令生效前已經投放市場的產品。
根據法令第5條,,違反本法令的行為將被視為嚴重行為,,并將根據第9/2021號法令的規(guī)定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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