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發(fā)布了一項關于修訂玩具安全的決議草案,如獲批準,將在官方公報發(fā)布六個月后生效。
2018年2月28日,烏克蘭發(fā)布了第151號決議,批準了國家玩具安全技術法規(guī),該法規(guī)與歐盟玩具完全指令2009/48/EC(TSD,2021年5月的綜合版本)基本相似。自發(fā)布以來,該法規(guī)已按照TSD的規(guī)定加強了玩具中鋁和鉻(VI)的遷移限量及某些玩具中甲醛的限量。
2021年12月21日,世界貿易組織(WTO)發(fā)布了烏克蘭經濟部的通知,宣布了一項修訂技術法規(guī)的決議草案。該提案附于WTO第21-9557號文件,將進一步使國家的玩具安全與TSD中的內容保持一致。決議草案包含對技術法規(guī)附件2的重要修訂:
采用指令(EU) 2020/2088和(EU) 2020/2089中的致敏香料標準;
限制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擬放入口中的玩具中苯胺的使用標準(見下表)。
物質(CAS) | 范圍 | 要求 | 生效日期 |
苯胺 (62-53-3) | ●供36個月以下兒童使用的玩具 ●擬放入口中的玩具 | ≤ 30 mg/kg:在紡織玩具材料和皮革玩具材料中還原裂解后 ≤ 30 mg/kg:在手指顏料中還原裂解后 ≤ 10 mg/kg:以手指顏料中的游離苯胺記 | 2022年12月5日 |
注意以下日期:
●通過日期:2022年6月;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發(fā)布后六個月);
●限用苯胺日期:2022年12月5日(見上表)。
詳情參見:
https://www.sgs.com/en/news/2022/01/safeguards-00622-ukraine-publishes-draft-resolution-on-toy-safety-to-further-align-with-the-e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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