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0日,,瑞士修訂其關(guān)于降低與使用特別危險物質(zhì)相關(guān)的風(fēng)險的條例,。此次修訂如下:
修改以下附件:
(1)附件1.1“持久性有機污染物,,POP”,;
(2)附件1.2“鹵化有機物質(zhì)”;
(3)附件1.4“臭氧消耗物質(zhì)”,;
(4)附件1.5“大氣中穩(wěn)定的物質(zhì)”;
(5)附件1.6“石棉”,;
(6)附件1.10“致癌,、致突變、有生殖毒性的物質(zhì)(CMR)”,;
(7)附件2.9“塑料及其單體和添加劑”,;
(8)附件2.10“制冷劑”;
(9)附件2.11“滅火劑”,。
取代附件1.16“全氟烷基物質(zhì)(PFAS)”,,涉及:
●全氟辛烷磺酸及其鹽類和衍生物;
●全氟己烷磺酸(PFHxS),、其鹽類和PFHxS相關(guān)物質(zhì),;
●全氟辛酸(PFOA),、其鹽類和PFOA相關(guān)化合物;
●鏈中含有9到14個碳原子的全氟羧酸(C9-C14 PFCA)及其鹽和相關(guān)物質(zhì),;
●氟烷基硅醇及其衍生物,。
這些措施將從2022年4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
關(guān)注“廣東技術(shù)性貿(mào)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