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5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發(fā)布公告,,依據2022年11月2日第SP-536/2022/441-01號決議,,決定終止對進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實施保障措施,。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生效,。
2020年2月25日,,烏克蘭對進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啟動保障措施調查,。2020年11月21日,,烏克蘭跨部門國際貿易委員會發(fā)布公告,,依據2020年11月20日第466/2020/4411-03號決議,,對進口聚乙烯和聚氯乙烯正式實施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稅,具體如下:保障措施稅率從措施實施之日起為12.4%,,12個月后為12.0%,,24個月后為11.5%。涉案產品的烏克蘭稅號為3901 20 90 00和3904 10 00 00,。
關注“廣東技術性貿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