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9日,越南信息和通信部(MIC)發(fā)布了第22/2022/TT-BTTTT號通告以及隨附的標準QCVN 18:2022/BTTTT -《國家無線電通信設(shè)備電磁兼容技術(shù)規(guī)范》,。
重點如下:
(1)第22/2022/TT-BTTTT號通告及隨附的標準QCVN 18:2022/BTTTT自2023年5月1日起生效,;
(2)MIC于2014年12月16日發(fā)布的第21/2014/TT-TTTT號通告及隨附的標準QCVN 18:2014/BTTTT將在2023年7月1日失效;
(3)自2023年7月1日起,,在越南進口和制造的無線電通信終端設(shè)備(屬于QCVN 18:2022/BTTTT規(guī)定的范圍)必須符合QCVN 18:2022/BTTTT規(guī)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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