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越南工貿(mào)部發(fā)布2023年3月21日第691/QD-BCT號決議和第693/QD-BCT號決議,決定延長對進口鋼坯和鋼條,,以及進口盤條的保障措施稅,,具體如下:2023年3月22日~2024年3月21日為6.3%、2024年3月22日~2025年3月21日為6.2%,、2025年3月22日~2026年3月21日為6.1%,、2026年3月22日起終止保障措施。鋼坯和鋼條的越南稅號為7213.10.10,、7213.10.90,、7213.91.20、7214.20.31,、7214.20.41,、7227.90.10,、7227.90.90,、7228.30.10和9811.00.10,盤條的越南稅號為7213.91.90,、7217.10.10,、7217.10.29,、7229.90.99、9839.10.00,。
2015年12月25日,,越南對進口合金和非合金鋼坯、合金和非合金鋼條(含盤鋼和鋼棒)啟動保障措施調(diào)查,。2016年7月18日,,越南工貿(mào)部發(fā)布第2968/QD-BCT號決議,正式對進口合金和非合金鋼坯,、合金和非合金鋼條(含盤鋼和鋼棒)實施保障措施,。2019年8月22日,越南工貿(mào)部發(fā)布第2605/QD-BCT號決議,,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復(fù)審調(diào)查,。2020年3月16日,,越南對該案作出第一次日落復(fù)審肯定性終裁。2020年3月20日,,越南工貿(mào)部發(fā)布第918/QD-BCT號決議,,繼續(xù)對進口合金和非合金鋼坯、合金和非合金鋼條(含盤鋼和鋼棒)實施保障措施,,有效期至2023年3月21日,,該案涉及越南稅號7207.11.00、7207.19.00,、7207.20.29,、7207.20.99、7224.90.00,、7213.10.10,、7213.10.90、7213.91.20,、7214.20.31,、7214.20.41、7227.90.00,、7228.30.10,、9811.00.00項下的產(chǎn)品、2020年3月20日,,越南工貿(mào)部發(fā)布第920/QD-BCT號決議,,將保障措施的范圍擴大至進口盤條,有效期至2023年3月21日,,該案涉及越南稅號7213.91.90、7217.10.10,、7217.10.29,、7229.90.99和9839.10.00項下的產(chǎn)品。2022年11月4日,,越南工貿(mào)部發(fā)布第2323/QD-BCT號決議,,對進口鋼坯和鋼條啟動第二次保障措施日落復(fù)審調(diào)查,該案涉及越南稅號7207.11.00,、7207.19.00,、7207.20.29、7207.20.99,、7224.90.00,、7213.10.10、7213.10.90,、7213.91.20,、7214.20.31,、7214.20.41、7227.90.00,、7228.30.10及9811.00.00項下的產(chǎn)品,。
關(guān)注“廣東技術(shù)性貿(mào)易措施”,獲取更多服務(w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