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美國 |
2. | 負責機構:加利福尼亞州(454) |
3. |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 ]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jù)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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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電動車輛
ICS:[{"uid":"43.120"},{"uid":"13.040.50"}] HS:[{"uid":"8703"},{"uid":"8407"}] |
5. |
通報標題:加利福尼亞州法規(guī)法典(CCR)第13編第1961部分頁數(shù):8頁 使用語言:英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提議修訂加利福尼亞州關于廢氣排放,、蒸發(fā)排放,,以及補給燃料排放的機動車輛測試程序,,并且提出了對于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車配件市場改裝系統(tǒng)認證的新要求,。 |
7. | 目的和理由:保護環(huán)境 |
8. | 相關文件: |
9. |
擬批準日期:
待定 擬生效日期: 待定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2009/01/21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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