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3日,,泰國衛(wèi)生部通過政府公報發(fā)布4項化妝品成分要求法規(guī),。具體內容分別為:
(1)2024年第2號公告,,化妝品中禁止使用的物質清單中刪除二惡烷(Dioxane),,新增脫氧熊果苷(Deoxyarbutin),;
(2)2024年第5號公告,,化妝品中允許使用的防腐劑清單新增二唑丁酮(Climbazole),,適用范圍包括剃須膏(最大濃度0.5%),、駐留類面部護理產品和護發(fā)產品(最大濃度0.2%)等,;
(3)2024年第7號公告,,化妝品中限制使用的物質清單中刪除硝酸銀(Silver nitrate),新增9種染色物質并規(guī)定使用條件,,具體內容部分見下表,;
(4)2024年第6號公告,,規(guī)定了清單中上述新增物質在化妝品標簽上的警示用語要求,如含有二苯丁酮的化妝品標簽上必須標注“禁止接觸眼睛”等警示語,。上述公告將于發(fā)布之日起生效,,過渡期180天。
更多詳情參見: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26830.pdf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26831.pdf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26832.pdf ;https://ratchakitcha.soc.go.th/documents/26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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