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NZS 5033:2012是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對于太陽能光伏系統(tǒng)的安裝與安全標準,全名為《光伏(PV)陣列安裝和安全要求》。該標準于2012年發(fā)布,,并于2013年7月16日開始強制執(zhí)行,,澳洲能源局(Clean Energy Commission,CEC)光伏組件列名認證將執(zhí)行新的申請要求,。相對于舊版本,,新版本的主要變化有:
●CEC認證不再接受EN標準的證書和報告(EN 61215、EN 61646,、EN 61730),;
●對于安裝在屋頂及其他建筑上的光伏組件,必須通過IEC 61730-2中有關防火測試的要求,,防火等級為Class C,。CEC將在認證列名里加注防火測試是否通過,防火的含義是證書中各種材料組合都需要通過測試,。
因應CEC要求,,逆變器產品除須符合AS/NZS 5033:2012的要求外,自2013年7月16日起,,逆變器的安規(guī)除原有AS/NZS 3100外,,還需符合IEC 62109-1和IEC 62109-2的要求。
2013年6月和7月,,澳洲又分別發(fā)行了AS/NZS 5033:2012兩份修訂件A1和A2,。這兩份修訂件的主要修改內容有:
●新增附錄H1,,針對光伏逆變器安全標準IEC 62109-2的引入日期,太陽能逆變器符合IEC 62109-1和IEC 62109-2的要求將順延24個月,,即由原來的2014年7月1日向后順延至2015年7月1日,;也就是說,到2015年,,光伏逆變器申請CEC注冊時才需附上IEC 62109-1和IEC 62109-2的證明文件,;
●新增接地故障警報(Earth Fault Alarm),并要求于2015年7月1日強制執(zhí)行,;
●改變第4.2節(jié)“光伏陣列最大電壓”中電壓的計算方式為:光伏陣列最大電壓= Voc Array+ gv ( Tmin –Tstc) ′ M,。其中M為模組的數量。
根據AS/NZS 5033:2012第二份修訂件A2:2013,,各項要求的符合性(執(zhí)行)日期見下表:
要求 標準條款 符合性日期為A2:2013公布后 功能接地光伏陣列的額外PCE檢測要求 3.4.2.2 24個月 接地故障警報 3.4.3 不需要功能接地的陣列:24個月 需要功能接地且須滿足3.4.2.2節(jié)的陣列:24個月 建筑安裝模塊符合IEC61730-2的防火測試要求 4.3.2.1 12個月 LV光伏組串電纜符合PV 1-F 4.3.6.2 12個月 插頭插座符合EN 50521 4.3.7 12個月 PCE符合IEC 62109系列標準 4.3.12 24個月* * 注:逆變器和PCES應在AS/ NZS5033第二份修訂件A2:2013公布后24個月符合IEC62109的相關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