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明尼蘇達州及內華達州最近立法禁售若干類含雙酚A(BPA)的兒童產品,。明尼蘇達州禁止州內企業(yè)在知情的情況下銷售或供銷儲存于含有故意添加雙酚A的容器內的嬰兒配方奶粉,、嬰兒食品或幼兒食品。制造商及批發(fā)商須于2014年8月1日前開始遵守這項規(guī)定,,零售商須于2015年8月1日前開始遵守,。該州已禁止制造商,、批發(fā)商及零售商銷售含有雙酚A并供3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瓶子及杯子。
根據明尼蘇達州法例,,嬰兒食品指已準備好的固體軟泥狀或易嚼食品,,主要供兩歲或以下兒童食用,并可通過商業(yè)途徑購得,。幼兒食品涵蓋嬰兒食品或嬰兒配方奶粉以外的任何食品或飲料,,主要供3歲以下兒童食用。制造商若明知某種化學物已被州,、聯邦或國際機構根據科學證據,,列作已知或懷疑極可能損害胚胎或兒童正常發(fā)育,致癌,,損害基因或生殖系統,,干擾內分泌或荷爾蒙系統,損害神經系統,、免疫系統或器官,,或導致其他系統毒性,,不得以其代替產品中的雙酚A。
內華達州規(guī)定,,用以盛載主要供4歲以下兒童直接從瓶子或杯子飲食液體或食品的瓶子及杯子,,不得含有雙酚A。盛載嬰兒食品及嬰兒配方奶粉的容器,,亦不得含有蓄意添加的雙酚A,。禁售含雙酚A瓶子及杯子的規(guī)定,將于2014年1月1日生效,;關于嬰兒食品及嬰兒配方奶粉的禁令,,將于2014年7月1日生效。根據該州法例,,嬰兒食品指已準備好的固體軟泥狀或易嚼食品,,主要供4歲以下兒童食用,并可通過商業(yè)途徑購得,。
美國多州已立例禁售含雙酚A兒童產品,,包括康涅狄格、特拉華,、緬因,、馬里蘭、馬薩諸塞,、紐約、佛蒙特,、華盛頓,、威斯康星以及哥倫比亞特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