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發(fā)布關于醫(yī)用電氣設備的通用要求置換標準 2008年1月18日,以色列WTO-TBT咨詢點發(fā)布關于醫(yī)用電氣設備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通用要求置換以色列標準,。
本新標準取代了SI 1011第1部分,,并且完全采用了將來的歐洲標準IEC 60601-1的第3版,該歐洲標準將于2009年7月1日生效,。 本修正案還增加了關于醫(yī)用電氣設備使用安全的2個新的方面: a)基本性能 – 只有當設備達到其基本性能時,,該設備才能視為是安全的。制造商必須提供關于哪些是該設備基本性能的信息,。 b)風險評估 – 制造商必須提供關于風險和如何確保故障識別,,以及該故障將不會對該設備的基本性能或其使用者(無論是操作者、醫(yī)生或患者)造成傷害的資料,。
擬生效日期為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