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5日,,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宣布擬定了加利福尼亞州議會法案。規(guī)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加利福尼亞州將禁止生產、銷售或分銷某些玩具和兒童保育產品,,如果這些產品包含的鄰苯二甲酸鹽濃度超過0.1 %,。生產商被要求使用最小毒性替代品替代其產品中的鄰苯二甲酸鹽,并且禁止使用致癌物質和生殖毒物替代鄰苯二甲酸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