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7日,,加拿大建議修改食品和藥品法規(guī),。以此允許將二氯苯伐草克(diclofenac)及其鹽類在濃度等于或低于1%并作為單一醫(yī)藥成份銷售并用于皮膚局部使用時(shí),,列為非處方藥,。 方案F是一份品藥成份列表,。這些醫(yī)藥成份的銷售受到《食品和藥品法規(guī)》的第C.01.041部分到第C.01.049部分的控制,。方案F的第I部分所列成份人用和獸用要求處方,。方案F 的第II部分列出了人用要求處方的成份,,但如果在標(biāo)簽上標(biāo)注了獸用或是不適用人的外形則不需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