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韓國KFDA發(fā)布了第2016-7號公告,,擬修改《食品法典》的部分內容,其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a.修改食品輻照(Food Irradiation)處理標準,。
1)調味干魚/貝類允許使用食品輻照技術殺菌,。
2)明確規(guī)定谷類食品,、特殊醫(yī)療用途食品等允許輻照處理食品的具體品種。
目前韓國僅允許26個無物理,、化學,、營養(yǎng)性變化的品種使用食品輻照處理,且使用輻照處理原料的食品,,需在“原料名及含量”標示欄內的相關原料名稱處用括號標明“放射線輻照”,,允許輻照處理的成品,需標示為輻照處理食品或用輻照圖案(RADURA)來標明,,以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
b.食品中引入統(tǒng)計學概念的微生物標準。
面類,、混合醬,、調味食品、調味品類,、魚醬類,、酒類等21個食品類型的衛(wèi)生指標菌標準中,引入二級法(n, c, m)、三級法(n, c, m, M)統(tǒng)計概念,,檢驗的樣品由現(xiàn)有的1個增至5個,,以提高微生物檢測的準確性。
c.修改及新設一般試驗方法,。
1)新增及修改Oxathiapiprolin等8種成分的分析法,;
2)增加19種驅蟲劑及9種非類固醇抗炎藥類多種成分同時試驗法;
3)修改食品中慶大霉素等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土霉素等四環(huán)素及阿苯達唑等苯并咪唑定量試驗法,;
4)新增納洛酮等26種獸藥試驗法;
5)根據(jù)食品輻照處理標準的修改,,輻照食品確認試驗中追加調味干貝類項目,。
d.修改及增加農產品中35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新設辣椒等所用的國內外新登記Oxathiapiprolin(殺菌劑)等3種農藥殘留限量標準,,按農產品類別追加或修改草銨膦等32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e.人參中增加溴氰菊酯、胺苯吡菌酮2種農藥的殘留限量標準,。
f.增加食品中獸藥的殘留限量標準,,并對獸藥名稱、標準適用食品名稱及殘留物的定義進行修改,。
1)新增四烯雌酮等26種獸藥殘留限量標準,,一律適用(0.01mg/kg)的限量標準;
2)修改青霉素,、安乃近的獸藥名稱以及阿苯達唑,、噻菌靈等芬苯達唑驅蟲劑的殘留物定義;
3)刪除食品名稱中并用的“乳”,、“卵”漢字詞,。
以上意見征集時間截至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