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通報成員:印度尼西亞 |
2. | 負責機構:印尼國家藥品食品管理局 (NADFC) |
3. |
通報依據的條款:[X] 2.9.2,[ ] 2.10.1,[ ] 5.6.2,[ ] 5.7.1
通報依據的條款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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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覆蓋的產品:藥品,、傳統(tǒng)藥品,、健康補充劑、化妝品和加工食品。
ICS:[{"uid":"67.040"},{"uid":"11.120.10"}] HS:[{"uid":"3004"},{"uid":"3304"}] |
5. |
通報標題:印尼共和國國家藥品食品管理局關于在藥品和食品管理中使用二維條形碼的法規(guī)頁數(shù):33 使用語言:印度尼西亞語 鏈接網址: |
6. | 內容簡述: 本法規(guī)特別規(guī)定了可由標識,、跟蹤和追蹤的光學設備讀取的具有高解碼能力的二維格式的數(shù)字數(shù)據的圖形表示。本法令規(guī)定的2D條形碼的應用包括國內生產和/或進口到印度尼西亞境內進行貿易的藥品,、傳統(tǒng)藥品,、保健補充劑、化妝品和加工食品,。數(shù)字藥品和食品控制系統(tǒng)的實施是通過以2D條形碼的形式提供產品包裝驗證技術來實現(xiàn)的,。產品驗證技術是保證產品有效性的一種標識,使其具有可追溯性,?;跀?shù)字的藥品和食品加工監(jiān)管系統(tǒng)的流程參見本法規(guī)附件中列出的2D條形碼技術指南。 除了這些信息之外,,2D條形碼還可以包含序列號和其他產品標識信息,。 |
7. | 目的和理由:消費者信息、標簽,; 防止欺詐行為和消費者保護,。 |
8. | 相關文件: 1.印尼共和國法案No. 8/1999消費者保護,; 2. 印尼共和國法案No. 18/2012 食品。 |
9. |
擬批準日期:
2018/12/05 擬生效日期: 2018/12/05 |
10. | 意見反饋截至日期: 通報之后60天 |
11. |
文本可從以下機構得到:
[ ] 國家通報機構
[ ] 國家咨詢點,,或其他機構的聯(lián)系地址,、傳真及電子郵件地址(如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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